潘踏比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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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踏比厘巴宰語:Tapileh Baxala;1827年—1917年),埔裏社堡烏牛欄庄人(今埔里鎮愛蘭里)。身為巴宰族(Pazeh)領袖,潘踏比厘於1882至1895年間擔任清朝官職,並於同年日軍進佔台灣時,作為代表協商。潘踏比厘見證了政權的替換,由於受到政府的信賴,因此潘踏比厘有清朝的軍官鈴印與日本政府的記念章。

生平[编辑]

潘踏比厘身為平埔族巴宰族(Pazeh)領袖,於1882年(清光緒八年)被清朝朝廷指派擔任埔里屯丁營副哨官,後因協助朝廷有功,於1886年(清光緒十二年)升任新竹縣陞補為北路屯千總,授六品。1887年(清光緒十三年)正式獲得鈐印之正六品武官職銜,直到1894清朝戰敗,在1895年簽訂《馬關條約》將台灣割讓予日本,於此時,台灣正式進入日治時期[1][2]

1895年時,時任北港溪隘勇線管帶林榮泰,聯合一眾平埔族首領與漢人士紳向日軍遞交請願書,由潘踏比厘負責前往彰化與日軍交涉,也因此獲得日政府信賴。1896年(明治二十九年)七月,潘踏比厘協助日軍攻克大埔城之役,日政府於隔年(1897年,明治三十年)四月,授予潘踏比厘紳章。潘踏比厘於1899年至1908年(明治三十二年至四十一年)擔任埔里社公學校(今埔里國小)學務委員,並於1901年(明治三十四年)任南投廳參事;同年11月,因土地權利劃分不公,潘踏比厘向土地調查局提出訴願,請求重新查核番租,以「分別大租、小租田地」之訴[3]:43-49。1915年(大正四年),獲頒大禮記念章[1][2]

現存文物[编辑]

潘踏比厘現有四件文物原由潘家收藏,後代潘怡宏於2018年捐贈予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典藏[2]

潘踏比厘六品武官補服、潘踏比厘官帽六品頂戴、北路屯千總潘踏比厘之鈐記
潘踏比厘任職清代北路屯千總時期的文物共三件,包含一件石青色官服「潘踏比厘六品武官補服」[4]。另有一件官帽裝飾物件「潘踏比厘官帽六品頂戴」[5],該裝飾主要由白色涅玻璃材質的「頂珠」所構成,附以銅鎏金的頂座結構組成[2][6]。第三件為刻有「北路屯千總潘踏比厘之鈐記」[7]的木質印章。
大禮記念章
本記念章應為潘踏比厘於1915年至1917年擔任南投廳參事最後2年期間所持有[8]。「大禮記念章」為1915年(大正四年)因大正天皇登基儀式而打造,製發頒予各相關單位人士與地方團體之用[9],記念章為金屬材質,刻有代表日本皇室的菊花紋章及其他裝飾圖紋[2]

參考資料[编辑]

  1. ^ 1.0 1.1 施, 懿琳. 埔里鎮志【下冊】. 2018: 901. 
  2. ^ 2.0 2.1 2.2 2.3 2.4 蘇峯楠. 從清朝官服到日本紳章:一位面對時代鉅變的臺灣原住民領袖. [2022-11-03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-11-03). 
  3. ^ 柯, 志明. 視而不見:地稅改革下的岸裡社番小租. 臺灣史研究. 2008-03. 
  4. ^ 潘踏比厘六品武官補服. 典藏網.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. [2022-11-03]. 
  5. ^ 潘踏比厘官帽六品頂戴. 典藏網.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. [2022-11-03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-11-03). 
  6. ^ 廖伯豪. 臺灣考古出土與傳世清代官帽與頂戴研究. 庶民文化研究. 2015.03, 11: 1–60. 
  7. ^ 北路屯千總潘踏比厘之鈐記. 典藏網.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. [2022-11-03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-11-03). 
  8. ^ 大禮記念章. 典藏網.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. [2022-11-03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-08-12). 
  9. ^ 大正天皇即位大禮紀念章. 典藏網.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. [2022-11-03].